今日缅甸传统宗教佳节“葛宋月盈节”时,国管委以法令31/2023号“特赦”2153名囚犯。
笔者之所以用引号来表示特赦是因为今日的特赦法令是专门以刑事法505-A被判刑的人士,不包含其他案件人士,也不包含目前以505-A条款面临诉讼的人士。
刑事法505-A定义为有意宣传让民众恐慌的事件或宣传不实信息,煽动公务员或政府机构人员去犯法或触犯法律,如涉及以上行为,最高被判为3年徒刑。
据本人所知,涉及505-A条款的人士多数为新闻媒体人、摄影记者、艺人和知名人士;他们多数是通过社交媒体转发政府的负面新闻或有损于政府形象的新闻,或对其做评论的人;有的新闻媒体人是到示威现场取证和拍照时被捕的,有的是拍无声抗议场景时被捕的。
今日被释放者若再犯罪而被捕,不但要服刑新罪刑,而且还被追加旧案之余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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