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管戒严令后续:在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

军管戒严令后续:在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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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晚上国管委颁布(1/2024)号命令,宣布掸邦抹眉与玛奔镇区为戒严令军事管辖区。(《胞波网》于昨天2月29日已报道:依然不稳定:国管委宣布掸邦抹眉与玛奔镇区为戒严令军事管辖区)该军管戒严令后续附件公布了在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翻译如下。军管戒严令附件:

 

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
1、叛国罪;
2、污蔑诽谤政府罪;
3、干扰“达穆多-国防军”或执法者的执法公务;
4、阻挠干扰“达穆多-国防军”及公务员执行公务;
5、煽动民众罪505条款;
6、直接或间接威胁煽动公务员,发布假新闻(505(A)条款)
7、非法组织罪;
8、非法持有武器;
9、杀人案;
10、死人案;
11、强奸案;
12、盗窃案;
13、打劫案;
14、贪污腐败;
15、触犯1993年颁布的禁毒法;
16、触犯保护国家财产法;
17、触犯1963年保护公物法;
18、触犯媒体法;
19、触犯出版物发行法;
20、触犯1947年移民法;
21、触犯电子通讯法;
22、触犯街道管理法;
23、触犯反恐法。
军管戒严令后续:在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
军管戒严令后续:在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
军管戒严令附件:军事法院判决的罪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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