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今天)出版的纸媒上,刊登了缅甸央行的两则通告。大意如下:
其一、关于出国人士购买外汇的通告。目前央行允许获得合法执照的外汇货币兑换商MONEY CHANGER,可以使用的外汇有七种(美元、欧元、新加坡币、泰铢、马来西亚币、人民币与日圆),出国的缅甸公民可以在国际机场获得合法执照的MONEY CHANGER处换取价值300至500美元的外汇;
其二、关于缅甸公民持外汇的规定通知:根据2014年9月30日银行的规定,凡是合法持有外汇的企业,可以持10000美元或者同等币值的其它外汇。但是外汇仅允许持6个月之久,6个月后必须前往相关银行开账号进行存款。(意味:外汇不可在手头持6个月以上)。若不遵循将依法追究。
——缅甸银行布
这种没完没了的通告,到底有何实际效果呢?看得出来,这是金融界的高管们急于管控外汇的举措?但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举措,到底有何效果?难道这些经济学专家仅有这点“黔驴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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