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央行发布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交付结算的命令

缅甸央行发布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交付结算的命令

胞波网

 

2021年12月14日缅甸央行发布第48/2021号命令

1、缅甸央行根据外汇法第17条与22条款发布以下命令

2为了促进中缅两国贸易以及物流畅通为了让两国贸易支付与结算更加方便顺利遵循ASEAN  FINANCIAL INTEGRATION东盟金融一体化”的原则,提升国内金融货币使用流通,允许中缅两国边境地区,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支付结算。

3、在允许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支付的(DESIGNATED BANK)指定银行内,实施边贸进出口业务的业主,允许直接开通人民币银行账号。

4、因此允许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支付的(DESIGNATED BANK)指定银行,务必遵循中缅边贸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支付结算事务的相关(GUIDELINE)指导规定而实施。

5、此命令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THEIN NYEIN登宁

缅甸央行行长

 

2021年12月14日缅甸央行发布第48/2021号命令

缅甸央行发布直接使用人民币/缅币交付结算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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